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A座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SX-2021-149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3,933,877.37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3,115,315.20元;
第2包: 818,562.17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3,115,315.20, 项目概况:刑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2包: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818,562.17, 项目概况:分局法制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4 00:00:00 至 2022-02-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14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A座5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刑侦技术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2包: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7 14:3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A座50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文景路132号
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办
电话:0298675736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29-8881552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A座506室
联系方式:
八、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