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工程施工
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州发改行审【202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县水旱灾害防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省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阿州发改行审【2021】15号,招标人为九寨沟县水旱灾害防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州发改行审【2021】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九寨沟县双河镇 。
2.2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小I型水利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及灌溉管道组成。
2.3 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库工程(含大坝)施工业绩,正在施工的业绩应附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扫描件;已完工的业绩应附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日_至_2022年12月5日_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2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__/___(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阿坝州水务局 电 话:0837-2832051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寨沟县水旱灾害防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寨沟县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03
联系人:马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37-7725230 电 话:028-86764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