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磋【2022】122901号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102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102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3.102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

(4)建设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63000.56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食堂等约2.3万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约0.1W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及土石方平衡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该项目主要包含子项有1#-4#厂房、综合楼、门房1、2等,其中1、2#厂房为地上4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本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所有需要检测的项目,施工图纸、磋商文件范围内核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证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检测及其他一切需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如成交供应商无本招标文件要求资质以外需检测项目相应资质,须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相应检测内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工程需要做相应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测及监测管理等的规定。

3.成果提交

(1)供应商保证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检测报告享有所有权,成交供应商不得转作他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成交供应商成交之日起至提交成果完毕、验收合格日止,成交供应商将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检测服务及成果要求

(1)检测单位根据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按采购人规定的进度和工作要求提交各项检测数据报告,相关报告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采购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工程所有的图纸、资料等。

(3)检测单位应编制本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实施办法、进度安排,并组织配备业务能力强、人员充足的项目工作组。

(4)检测单位应及时准确回复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疑问以及后续的技术咨询。

(5)检测单位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安全操作,并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严控质量。

(6)对工程进行检查检测,提供所有检测报告。

(7)检测时负责现场影像及资料收集。

三、商务要求

1.项目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

2.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人通知进行检测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3.质量标准:根据相关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相关工序进行质量检测,将质量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采购人,并提供工程终检报告等。所有检测行为、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相关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采购人。检测单位应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应当对检测项目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

4.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服务单位自行负责。

5.检测服务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每季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18%的检测费用,直至累计支付至成交金额的90%后暂停付款,剩余成交金额的10%,在采购人最后一次领取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6. 验收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执行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质量检测及验收规范。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发售

方式:(1)《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箱号、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号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并扫描)。 (2)公司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鲜章并扫描)。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扫描)。 (4)二维码缴费凭证截图。 发送至QQ邮箱1058163858@qq.com/(不满足报名条件者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及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后通过邮箱回复报名成功并发送招标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时带到现场交于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519668004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中环线龙津路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25-318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大厦4楼

联系方式:周女士15196680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519668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