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高压外线维保(长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高压外线维保(长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SJC-2023-CCFW054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高压外线维保(长春)项目已由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23-FW-JT-007,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KV高压外线维保(长春)项目
1.2采购内容:10KV高压外线维保,合同签订后完成一次维保并出具试验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采购控制价(含税总价):80000.00元 ;
1.4服务地点:长春卷烟厂高压外线;
1.5服务周期:2023年6月一2023年12月;
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省级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1.7合同及结算方式:乙方维保完毕向甲方提交试验报告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维保服务费用,支付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将相应款项汇至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账户。因乙方未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5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谈判无须社保证明);
2.7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谈判。
2.8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谈判。
2.9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竞谈。
2.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谈判时间及地点
3.1谈判时间:2023年5月17日10时00分;
3.2谈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10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4.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注: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进行获取文件,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包含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8.其他事项
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使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3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8.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9.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5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将谈判保证金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谈判保证金★】、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谈判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谈判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船营支行
收款账号:2205016186360000093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64689976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 系 人:袁帅
联系电话:15843051119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80534839/13331647798
邮 箱:zsjc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