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人防干道灾害治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人防干道灾害治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人防干道灾害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8日 14时30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033CG

项目名称:人防干道灾害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811.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人防干道灾害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51,811.7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1,811.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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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防干道灾害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

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

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

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

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防干道灾害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

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

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的近一年(2024年

1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

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

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件(加盖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二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成立时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

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

明);(7)本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此项由采购代

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截图);(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13)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纸质文件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

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

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联系方式:0917-366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

联系方式:15291733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15291733122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